如何注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注册的流程和步骤)
一、外资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和详细操作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登记注册委托书;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投资者的资信证明;《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5、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6、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决议;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印章及印模;《登记注册委托书》;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8、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隶属企业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税务完税证明(办事机构免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公章;《登记注册委托书》;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9、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执照副本延期或换发正本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验资报告;执照副本(加盖企业所在区县工商局企监科“注册资本已缴付情况已记录”的印章);市经贸委的批复(按期缴资的可免交);《登记注册委托书》;年检合格证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什么是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材料
①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前置审批文件
8、其它有关文件
②(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四、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①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
②(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合同、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其它有关文件
③外商投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子公司加入集团的申请
3、企业集团章程
4、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5、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审批机关批准文件7、其他有关文件
④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申请书;
2、项目合同;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介绍函;
4、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
5、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6、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对负责人的任命书;
7、验资报告;
8、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
9、营业场所使用证明;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外国公司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4、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5、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6、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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